台科大性別系列講座。
主講人 賴正哲老師
這是聽完演說後的一點感想。
性別疆界
目前社會規範綑綁了性別呈現的可能性,也讓性別形象趨於一制化。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,就是男生應該陽剛,女生應該陰柔,就連顏色的運用都被制約成男生是藍色,女生用粉紅色。只要違背了這些規範,就會被社會冠上「男人婆」、「娘娘腔」、「變態」等譴責性的字眼。在大眾服膺這種價值觀的同時,不僅抹煞了每個個體有權利選擇如何表現其性別樣貌的自由,也失去對他人的尊重。性別與身體是可以被塑造的,只要在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,我認為每個人都可以用自己最喜愛、最自在的樣貌生存在這個社會上。女生不一定要身材苗條胸部大才是美,在非洲,豐腴的女性才是美麗的表徵。我們應該學習接受多元價值觀,而非只依照一套標準來檢視與自己不同的人。
除了表面的形象之外,我們的社會也傳遞著「哪些事情該由哪個性別來執行」的觀念。男人就該出外賺錢,女人就該再加處理家務、相夫教子;女人就是要依附男人,如虯髯客傳中紅拂女對李靖說:「絲蘿非獨生,願託喬木,故來奔耳。」。有時候我也會有種念頭,覺得女生只要嫁了好老公,靠丈夫養,也不需要煩惱工作方面的事。可見在長久以來的潛移默化中,我們的思想也都存有這種觀念。龍應台與他兒子安德烈往來的書信中,有一次龍應台問安德烈說:「你認為結婚之後,誰應該做家事、應該帶小孩?」而安德列的回答是:「在德國,這是一個很落伍的問題,這早已經不是性別議題。答案非常簡單,有時間的人去做。」
對於性快感的追求,就如同品嚐美食、聆聽音樂一樣是一種感官刺激上的追求。只是性事長期以來被神聖化或污名化,讓人們在提到性方面的事情總是羞澀的難以啟齒。我覺得可以試著擺脫以往的束縛,以更健康的態度來面對性。然而,雖然說每個人擁有性自主權,他想要用什麼方式是他的自由,但我還是覺得要秉持著「不傷害他人」與「安全」兩大重點。以最近陳冠希事件來看,我認為那是他的私生活,他要跟誰發生性關係是他的自由,但是其中有人已經結婚,他們的行為很可能傷害別人,造成一個家庭的破碎,關於這點我是無法贊同。當然在本質上,性行為不會因為婚姻關係而產生「對錯」問題,但是當身處於交往或婚姻關係中,還多了一份對對方的愛與承諾,因此在性行為方面也該多一些考量。
同志空間
以佛教的觀點而言,異性戀與同性戀都是對於「情慾」的執著,沒有孰對孰錯、孰高孰低的問題。然而在目前異性戀霸權的社會中,有些人對於同志仍抱持著偏見,甚至有嚴重的「恐同症」。其實也就是因為這些歧視,才會讓同志需要在一些特定的空間行動,例如孽子中的新公園(現為二二八公園)或者同志酒吧Funky。這樣的空間劃分,雖說沒有當年美國黑人受到的segregation那般嚴重,但也有幾分相同的悲哀。如果社會能對同志更加友善,是不是能夠打破空間上的疆界,不用再去區分哪裡是「同志聚集地」。
另外轉錄兩篇佛教界法師對於同性戀的看法,期待更多人能以平等的態度面對與自己不同的族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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