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6月12日 星期日

不丟臉

一個人的想法,雖然會受到週遭的人的眼光所影響,但是我覺得最重要的
還是自己的價值觀。昨天L跟我說B不想他男朋友知道他們家從事檳榔批發
零售的工作,因為她怕這個工作給人不好的聯想。
我倒是不能認同這個想法,假設我和B不是9年的好朋友,而是剛認識的兩個人,我也不會介意他們家在賣檳榔。賣檳榔也是正正當當的行業,有什麼好感到不好意思的?就是因為連自己都看不起自己,才會覺得別人會以有色眼光來看待這件事。
這種經驗每個人都有,但是只要能克服就不會再感到自卑了。像Kay以前會覺得家裡開水電行很丟臉,
但是現在已經不會這麼想了。我自己以前國中的時候,也不喜歡讓別人知道我父母親離婚(1995~2001),
但是隨著年紀增長,我漸漸不去逃避,變的可以心平氣和的去談這件事情。
我知道這個過程會經歷一些困難,但真的沒那麼可怕,希望B可以早日以正面的態度去看待這件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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